录入时间:2010-05-17
【中华财税网2010-05-17信息】 【问题1】记账凭证的右上角:《总 第 号》《字 第 号》 怎样填写?
【解答】《总 第 号》按当月总的顺序进行编号。
《字 第 号》字前填“收、付、转”,第几号按月顺序编号。
【问题2】会计凭证编号是否可以采取连续编号?
【解答】是连续编号。
【问题3】收、付、转凭证的编号怎么编?混在一起统一编号?全部都只使用转账凭证行吗?
【解答】收付转分开编号,不能混在一起编,但可以统一使用记账凭证(非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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