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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知识:期货合约

录入时间:2010-01-15

【中华财税网2010-01-15信息】  买卖双方与期货交易所之间达成民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化协议,它要求在将来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交割。通常,期货合约具有以下特征:

  (1)确定了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一张国债期货合约包含的数量为2万元,即每一交易单位为2万元;

  (2)制定标准化的商品质量等级,这样便于买卖双方的交易,无须对商品质量等级,这样便于买卖双方的交易,无须对商品的质量等级,这样便于买卖双方的交易,无须对商品的质量等级进行协商,如到期货物交割时按照规定的等级进行交割;

  (3)规定标准化的交割地点;

  (4)规定标准化的交割月份。例如,上海粮油交易所的粳米、黄豆等交割月份为3月、6月、9月、12月四个交割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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