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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如何记账

录入时间:2011-06-17

【中华财税网2011-06-17信息】    销售退回,是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发出商品”;

  (2)对于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成本。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

  (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做账。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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