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问题解答--如何理解和评价将记录的资产与实有资产定期进行核对,并在出现差异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录入时间:2004-11-04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2/2004信息】 29.注册会计师如何理解和评价将记录
的资产与实有资产定期进行核对,并在出现差异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1)调节控制的作用
本公告第三十二条规定:“将记录的资产与实有资产定期进行核对是一项重要
的调节控制,该项控制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一)验证现金、有价证券等资产的存在性,及时发现错误与舞弊;
(二)检查易发生价值波动的资产计价的正确性;
(三)验证资产接触和授权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检查和询问等程序测试该项控制的有效性。”
部分商业银行资产价值难于确定且短期内可能发生重大变动,如外汇交易合同,
相关会计准则可能要求公允价值计价,期末应将以历史成本计价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
允价值。
(2)评价调节控制的有效性
本公告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评价调节控制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需要调节的账户较多且调节频率较高;
(二)调节结果具有累积性;
(三)调节项目可能被不适当地结转到同一时期内未被调节和调查的账户。”
在评估调节控制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需要调节的
账户较多且调节频率较高,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均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对调节控制
进行测试和评价,如有可能,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2)调节结果
具有累积性,如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表日编制调节表且调节控制是有效的,注册会计
师可只对该日的调节表进行检查以提高审计效率;(3)调节项目可能被不适当地结
转到同一时期内未被调节和调查的账户。在发生舞弊的情况下,舞弊者可能会利用未
被调节和调查的账户掩盖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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