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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途径

录入时间:2002-01-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8/2002信息】 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括实现组织上的 独立性和精神上的独立性两个方面。组织上的独立性的指在组织机构中,内部审计要 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精神上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精神上保持客观性。 一、组织上的独立性 为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使它能够圆满地完成审计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必须取 得领导的支持,拥有良好的组织条件,这样他们才能得到被审计者的合作,不受干扰 地开展工作。这些条件一方面要由内部审计部门自己去创造和争取,另一方面要由组 织提供,但主要取决于组织。实现组织上的独立性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对组织中的一个具有足够权力的领导人负责。一般而言,直 接领导内审部门的领导级别越高,就越有足够的权威确保内审部门广泛的工作范围, 促进其独立性;同时,组织能通过有足够权力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作出迅速的反应,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提高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2、内审部门经理必须能和董事会直接交流信息。如何构建交流渠道呢?内部审计 部门经理应有权出席、参加由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举行的,与内审职责有关的会议。 如有关审计、财务报告、组织管理控制系统等的会议。通过在会议中提交书面或口头 的报告,通报有关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实际审计工作的信息和情况,内审部门就能 与董事会有直接交流的机会。另外,为了排除其他干扰,应该设立“绿色通道”,使 内审部门经理每年应至少与董事会单独会晤一次。这样的直接交流机制,使得审计信 息能够迅速地以本来面貌到达董事会,避开了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因素。 3、内审部门经理的任免应由董事会确定。在任何一个组织中,人事任免权(或选 举机制)都是组织机构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因此,由谁来决定内审部门经理的任免, 对于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极其重要的。相对而言,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一 方面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又需要了解其所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 为此,它需要有一个独立的部门和一批专业人员对组织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查和评 价,并将评价结果直接向它报告。所以,将内审部门经理的任免权赋予董事会,不仅 不会削弱反而会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组织的最佳选择。 4、组织应当制定一个正式的章程,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内审部门的宗旨、权力和职 责,并征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及董事会的确认。在章程中,组织必须明确内审部门在 组织中的地位、工作范围,以及在审计过程中有权检查的相关记录、人员和实物资产。 这样,章程就向组织中的其他部门宣布内部审计所拥有的权力,并表明内审的这些权 力范围得到了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认可和支持。它为内审部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 要求其他部门给予相关的配合提供了规章制度上的依据。客观上,组织通过以章程的 方式界定内审的权力范围,规范内审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内部审 计的合规性和独立性。 5、内审部门经理应当每年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人员计划和财务预算,以书面 形式报高级管理层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年度计划是内审部门进行审计工作的依据, 也是对内审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控制的标准,内审部门在报送计划时,应在报告中说 明制定计划的依据(一般为章程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和被授权审查的事项等)包含足够 的资料,以使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在审批时能够了解情况,据此确定内审部门的任务 和计划,作出批示。另外,计划内的有关事项如在年度中有重要变动,应该另行报批。 内审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审计活动时,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独立行使 审计职责。 6、内审部门经理应适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收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重点 说明那些根据内审部门经理的判断,可能对组织有不利影响的重要审计结果(包括违 法、违章、差错、低效率、无效、利益冲突和控制系统缺陷)和改进建议,以及已批 准的审计项目计划、人员计划和财务预算在执行中出现的偏离及偏离的原因。管理层 应决定是否对重要审计结果采取纠正措施,以及采取怎样的纠正措施。 二、精神上的独立性 要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必须在精神 上是独立的,在道德上是正直的,不把自己对有关审计事项的判断和决定屈从于其他 人的意志,不受其他人的干扰,对审计结果不作重要的质量妥协。保持客观性和职业 操守。保持内部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性,就不能把内部审计人员置于一种使他们无 法作出客观的专业判断的环境中。为此,组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在分配工作任务和指派审计人员时,应避免实际的和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和偏 见。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许多组织的内审部门比较薄弱,开展较大型的审计项目时, 经常需要从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抽调人员。如果抽调的审计人员和被审计人员之间存 在利益或偏见,将会影响到审计过程及结果的客观性。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轮换。即使开始不存在利益冲突和 偏见,长期负责对某一管理职能或部门的审计工作也会使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的关 系产生变化。因此,定期轮换对于保持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是必要的。 3、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承担经营责任,只承担与检查、评价和建议相关的审计责任。 内审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评价是通过对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实现的,因此,内部审 计人员不能参与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执行。 内部审计在提高组织的管理效果,降低组织的经营风险,帮助组织达成目标等方 面起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内部审计日益受到广泛的重视。为了充分发挥内审的 作用,组织必须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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