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财务管理混乱要从源头抓起
录入时间:2002-01-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8/2002信息】 在近年的审计中发现,凡是在改革大潮中
举步维艰、面临生存危机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目前,目前,
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是包瞒遮罩型。有的企业账目长期不清,会计人员多年来记的是一笔糊涂账。
如银行存款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长期不一致,多年得不到核对清理;往来账与实
际发生的债权债务不相符,该收回的不能及时收回,该转入收入的也长期挂账不作收
入,有的甚至通过往来搞体外经营;经营成本与利润随意估计记账,想做多少利润就
做成多少利润,想反映多少亏损就反映多少亏损;会计报表反映出的是厂长(经理)
们的目标数,无真实性可言。表面看,上述企业的各项制度都已建立,有的企业会计
达标还上了档次,会计人员也都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实质上却是内部控制不健全,
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甚至处于严重混乱状况。
二是以权代法型。一些企业负责人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地主宰企业一切资产,财、
物一手抓,以权代法,随心所欲地动用、处置国有资金,重大投资项目不通过招投标
等竞争机制,也不通过正常程序报批审核,对风险长期投资不作起码的可行性分析和
考察,内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违反法定程序,结果造成了巨额资金有去无回,导致
大量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浪费。
三是舍本逐末型。有的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上毫无办法,却精于在财务上巧立
名目之道,通过旁门左道投机取巧。如有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连年下滑,却通过股票
等投机行为,使其它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而在国家行业政策一旦规范或是股票市场
出现震荡时,企业经营就会举步维艰;有的企业不从挖掘内部潜力和加强管理入手,
而是做账、行骗术,使企业进入了追逐短期利益的怪圈,其最终结果必然是收入滑坡,
成本费用高涨,导致债台高筑。
四是浑水摸鱼型。有的企业领导人为了达到骗取荣誉和领取达标资金,从一开始
就怀有个人目的,授意会计人员随意调整成本利润,虚盈实亏,把水搅浑,以便遮盖
庐山真面目。有的借资产重组搞黑幕交易,贵买贱卖,高进低出,损公肥私;有的
“另立山头”,通过以自己或子女名义开办企业或在境外注册,转移资产,抽走资金,
一达到目的,便借机调离,一走了之。“穷庙富和尚”,企业跨了,个人腰包却鼓了
起来。有的甚至达到了捞取政治资本和名利双收的目的。
五责任淡薄型。有的企业负责人将国有资产随意抵押,为私营、外商企业的风险
项目提供担保,引起官司后因承担连带责任而造成企业的巨大损失;有的干脆把公款
长期借给私人或私人企业占用;有的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截留外汇,偷逃税
款、、、、、、在这些行为的背后,有许多不明不白的东西,若是追究起来,大不了
以一句“决策失误”、“大环境造成”作搪塞,不承担任何责任。
企业财务管理之混乱,追根究底完全是人为之乱。一般就来,有什么样的企业负
责人就会有什么样的财会人员。那些目无法纪的企业负责人,为了把财权玩弄于股掌,
以权谋私,必定要在财务部门安插亲友,培植亲信,推行任人唯亲路线。企业会计机
构的家族化倾向和裙带关系下会计人员的低劣素质和淡薄的法制观念,既造成了财务
之乱,同时又掩盖了财务之乱。
治标必须治本,而治本又重在有效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国有企业要走出困境,
整治财务之乱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要整治财务管理之乱,首先要选好人、用好人,
从上到下都必须解决好人的问题。《会计法》和《审计法》为治标治本提供了法律依
据,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检查,加大对各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的管理和对
会计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堵住对会计人员素质监督方面的漏洞。
首先是审计结果,除了向有关机构和部门提出对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建议和意见外,
还要有效保证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的有效实现。在加大对会计人员正当权力保护的同
时,对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原则地仰俯于单位负责人、失去会计职责和财务监
督权的会计人员要坚决撤换。
其次是要确保《会计法》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真正执行到位。就是要通过审计,提
高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保证企业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真正落实
到位。目前,在有的地方开始实行由财政部门委派会计人员的办法值得推广。
三是要促进企业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对企业领导人,要依靠广大群众,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选出大家拥护的企业负责人,通过全面实行会计人员竞争上岗制,建
立起有效保护机制,为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解决后顾之忧,同时,还要促进
企业建立起由职工代表大会组成的财务监督委员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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