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与账外资金的区别与联系
录入时间:2001-08-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2/2001信息】 在财务检查和收支审计业务中,人们经常
听到“小金库”与“账外资金”这两个名词,许多人认为他们基本上是一回事。可事
实上,小金库与账外资金是形式相似、性质迥异、目的不同、结果有别的两种经济行
为。正确区分两者的异同,对恰当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小金库”与账外资金的来源
(一)“小金库”资金的来源
“小金库”是指隐匿、截留、转移国家和单位的收入,未在本单位财务部门收支,
私放私存和随意支取的各项资金。其主要来源有;
1.隐匿收入,账外设账。包括隐匿生产经营收入、劳务收入、材料和燃料销售
收入、设备和场地租金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联营企业利润
分成、各种形式的回扣及佣金收入等等。
2.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包括虚列职工工资和奖金、虚列基建工程款项、虚列
购货款、修理费、运输费、劳务费、服务费、咨询费等内容,套取现金后存入“小金
库”。
3.“三乱”收费。主要是指一些职能单位和部门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理由和
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乱集资、乱罚款与乱摊派。收取费用后不按规定全部上缴财
政,而是全部或部分据为集体或个人所有。
(二)账外资金的来源
账外资金,又称游离资金,它是指财务会计人员在处理有关经济业务中,由于客
观原因,将非经营性资金存放于账外的一种非故意性过失行为。其主要来源有:
1.收取职工福利款。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单位统一为职工经办福利,如购买各类
食品、副食品以及生活用品等,向职工收取的购货款,存放于财务部门未入账。另外,
一些单位统一收取购房款,在未向房管部门缴纳之前,暂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保管或
直接存入银行,形成账外资金。
2.未发放的职工工资、奖金。表现为已从成本、费用中核销,因故未直接发给
职工个人,暂由财务部门统一保管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普遍的情况是企业的二级单
位从财务部门统一领取奖金、加班费后,将其中大部分发给职工个人,少部分留在二
级单位作调剂使用,形成账外资金。
3.收取职工集资款,从事经营性活动。部分单位为增加职工收入或改善职工福
利设施,动员职工进行集资,从事经营性活动。收取集资款后另外设账,单独反映所
筹资金的活动情况,形成账外资金。
二、“小金库”与账外资金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小金库”形成的原因是主观的,是受小集体或个人的利
益驱动,故意为之的结果;而账外资金的形成是客观的,是由于财务会计人员业务水
平低或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一种过失行为。
2.运用的手段不同。“小金库”是行为人有意识钻制度不完善的空子,故意制
造错谬,采用截留、隐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国家或集体财产;而账外资金的形成
具有偶然性和随意性,行为人并未采用故意和虚假的手段。
3.行为的目的不同。私设“小金库”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和单位资金的不良
动机和企图,以损公肥私的目的,问题不被查出,舞弊行为一般不会自行终止;设置
账外资金的行为人不以非法占有国家和集体资金为目的,不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经济事项结束后,经济行为也将自行消失。
4.行为的性质不同。
“小金库”是一种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违法行为,而账外资金则是一种违规
的过失行为。
5.造成的结果不同。
“小金库”形成的结果,必然造成国家和集体的资金大量流失,使行为人或行为
人所在单位获得非法所得或收益,并由此滋生大量腐败现象;账外资金形成的结果,
不会导致国家和集体资金的流失,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非法收益,更不会滋生腐败现象。
三、“小金库”与账外资金的相同点
虽然“小金库”与账外资金是两类性质不同的经济行为,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也存在一些相同点:
1.形式相似。二者都未在单位会计账户中作如实反映,都是游离于账外的资金。
形式上比较隐蔽,账面留下的迹象不明显,一般通过正常的财务检查程序和手段难以
发现和纠正。
2.同属于错误行为,需进行检查纠正。两种行为均不符合我国现行财务制度和
会计制度规定,反映出单位财务管理不严,会计核算水平不高的状况,需要尽快予以
纠正。
需要指出的是,个别单位或个人往往借账外资金之名行“小金库”之实,即利用
账外资金作掩护,达到私设“小金库”的目的。因此,在实施经济监督与检查的过程
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加以区分,从而便于客观公正地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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