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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CPA考试教材导读:《审计》(三)

录入时间:2001-06-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13/2001信息】 第五章 审计目标与审计范围   本章的基本内容包括:1.理解设计总目标;2.掌握具体目标及其确定;3.理 解审计约定书;4.了解审计的范围;5.了解审计的过程。   第一节 审计总目标   一、审计总目标的演变   从查错防弊逐渐演变为判定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并表示意见。   二、我国独立审计的总目标   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的总目标是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 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 将审计总目标规定为对会计报表表示意见,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业务是 会计报表审计,发表意见的对象是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则希望注册会计师 为会计报表的“三性”做出鉴证,以帮助他们做出有关判断或决策。   第一, 各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对于会计报表往往有着各自的利益,且这种利益 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大不相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常常担心 被审单位提供带有偏见、不公正的会计报表,为此,他们纷纷向外部独立人员寻求鉴 证。   第二, 会计报表是其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最主要的资料来源。   第三, 由于会计业务的处理及会计报表的编制日趋复杂,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因 缺乏会计知识而难以对会计报表的质量做出评估,所以他们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 表的质量进行鉴证。 第四, 距离遥远的会计报表使用者往往难以直接评估会计报表的质量,为此, 他们要么盲目相信会计报表,要么依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节 审计具体目标及其确定   审计的总目标是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 师在进行审计时,应将审计中目标具体化。同时,注册会计师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管 理当局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管理当局负有会计责任,解决的是 对会计报表的认定问题,而注册会计师负有审计责任,解决的具体目标基于审计总目 标和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而确定的。   一、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   注册会计师就是要通过审计对管理当局的会计报表发表鉴证意见,因此“认定” 与“目标”的关系包括:   (一)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一般有如下五个方面的认定:(P133──137)   1.存在或发生认定:   “存在或发生”的认定是指: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在资产负 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或发生”认定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当局是否把那些不 应包括的项目(如不存在的项目或不曾发生的交易结果)挤入了会计报表,并不涉及 所报告的金额是否正确。   2.完整性认定   “完整性认定”是指:在会计报表中应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   这里须注意,有关“完整性”的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当局是否把应包括 的项目给遗漏或省略了,也不涉及所报告的金额是否正确。   可见,“完整性”认定与“存在与发生”认定正好相反,它主要与会计报表的组 成要素的低估(也称“缩小错误”)有关。   3.利与义务认定   “权利与义务”认定是指,在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公司的权利,各 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须注意该认定只与资产负债表的组成要素有关。   4.估价或分摊认定   “估价或分摊”认定是指: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 否按适当的金额列入会计报表中。   金额在报表中列示适当:   (1)有关交易的入账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总值、净值   (2)数学上的正确性(计算精确性)   该认定还涉及管理当局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P138──140)   5.表达与披露认定   “表达与披露”认定是指: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 说明和披露。   二、审计具体目标的确定   具体化   总目标 具体目标   (1) 一般审计目标 ── 所有项目审计均须达到的目标   (2) 项目审计目标 ── 按每个项目分别确定的目标   1.一般审计目标   一般审计目标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总体合理性 ── 具体审计目标可分为两类:一是总体合理性目标,二是其 他具体目标。   (2) 真实性 ── 所列余额真实。──存在或发生   (3) 完整性 ── 发生的金额均已包括。──完整性   (4) 所有权 ── 所列金额确属公司所有。──权利和义务   (5) 估价 ── 所列金额均经过正确估价和计算。──估价或分摊   (6) 截止 ── 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已记入适当的期间。──估价或分摊   (7) 机械准确性──估价或分摊   (8) 披露 ── 财务报表中适当地反映了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表达 与披露   (9) 分类 ── 所列金额的分类适当。──表达与披露   2.总目标、具体目标和认定的关系   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一方面是对总目标的具体化,另一方面是基于被审计单位管 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因此,应明确以下两点:   (1) 具体审计目标与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存在着内在的对应关系。管理当 局做了哪些认定,注册会计师就要相应判定审计目标,最终对认定做出确认。   (2) 具体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化,而项目审计目标是一般目标的延伸。   第三节 审计过程与审计目标的实现   可对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审计完成阶段作一般了解。   第四节 审计业务约定书与审计范围   一、 概念和作用   作一般了解。   二、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做的工作,作一般了解。教材第143──144页。   (1)明确审计业务的性质和范围   (2)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a.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   b.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   c.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   d.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e.其他   (3) 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胜任能力   a.评价执行审计的能力   b.评论独立性   c.保持应有谨慎的能力   (4)商定审计收费   (5)明确被审计单位应协助的工作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教材第144──145页。   (1)签约双方的名称   (2)委托目的   (3)审计范围   (4)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被审计单位负有会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有审计 责任。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双方责任,不但可以确认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而且 还可提请被审计单位明晰其应负的责任。   (5)签约双方的义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时间完成 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被审计单位应 履行的主要义务有:及时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为注册会计师的审 计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7)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审计报告的使用应当与委托目的相关,委托人须正 确使用。如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8)审计收费。   (9)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10)违约责任。   (11)签约时间。   (12)其他有关事项。   四、审计范围:作一般理解。教材第145──147页。   就会计报表而言,凡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有关、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有关的 资料,均属于会计报表的审计范围。   (一)与会计报表有关的资料 a.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性资料是否可靠;b.有 关资料是否在会计报表中得到适当反映   (二)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 a.绝对肯定的审计意见是难以形成的;b.发现 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的迹象,并可能导致重要反映失实时,须扩大审计程序,以证实 或排除疑点;c.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根据情况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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