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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审计“六法”

录入时间:2001-0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4/2001信息】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国家监督 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的重要依据,凡有经济活动的地方都离不开发票。 近年来,由于发票而引发的各类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的一大公害。如何对发票进行审计,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全面性。国家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字轨号码,客户名称, 开户银行和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开 票日期和开票单位。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还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的税 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的税款等。如果发票内容不全,名称栏只笼统地写“修理费, 材料费,办公用品,人工工资”等,且没有附件或数额较大,这就必须要有经办人说 明情况,必要时要查验实物,防止产生虚假冒支现象。 二、合法性。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内 容、印色由国家税务部门规定,发票必须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这样的发票才 能视为有效合法,不能用白条代替发票。 三、规范性。费用列支一般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缺少经办人和证明人签 字的发票,必须严格审计,同时要核对签字人的笔迹,鉴别其真实性。开票日期和入 账日期相差较远的要查明原因。 四、合理性。主要审计发票上的商品单价是否合理,开票单位和所盖印章是否一 致。购买商品时,同样的质量,品牌,如果舍近求远,单价明显高于附近市场行情, 这就有可能存在“回扣、好处费”等名堂。发票开出单位和所盖印章必须一致。开票 单位的经营范围和发票开出的内容是否有联系,如百货经营部开出钢材发票等,这明 显是利用假发票进行作弊。 五、连贯性。发票是由多联式、双面复写而成,正常情况下,字迹书写粗细均匀 流畅,否则很可能存在发票的存根联与发票报销联不符。同时注重大写金额字样和阿 拉伯数字的书写,如出现拥挤或前后字迹不一样,很可能存在购买方经办人作弊行为。 六、相关性。购入发票一般都有登记簿,根据登记簿上的数量和发票号码逐一核 对,防止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同时对价大量小的重点货物应进行账物的相符性审计, 主要是审计商品的新旧程度,特别要注意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或过期变质 的情况。 (aj2001020900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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