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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人行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录入时间:2000-07-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4/2000信息】 离任审计作为完善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管理 的重要手段,为健全干部监督机制,督促干部正确行使职权起到了积极作用。笔者就 人行离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强化这一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当前离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的离任审计只强调离任行长任职内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完 成了各项任期目标,而忽视了其任期内的经营行为对本行长远发展和未来获利能力的 影响。离任行长的短期行为对该行未来发展的不利影响,现行的行长离任审计不能充 分揭示。   2.现行的离任审计制度忽视了对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的界定,不能对资产、负 债、盈亏的真实情况和潜在风险进行揭示,不便于分清经营责任。   3.目前的行长离任审计大多在完成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审计结论疏于落实, 没有注重实效,落实责任。虽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但审计意见执行如何, 无人监督,给后任行长和被审计行带来不良影响。   4.离任审计大多是先离后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 规定,离任审计应在领导干部离任前进行,但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大多数离任审计 是在离任者新的任命下发后,或者离任者已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了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后 才进行。   如何强化离任审计   1.开展离任审计要有科学规范的程序。离任审计应在人事变动前进行,遵循“ 先审计,后人事安排”的程序,这样不仅能促使被审计者总结经验教训,改善经营管 理,而且有利于提高审计权威,确保审计结论的效用。反之,则会给离任审计工作造 成阻力,打击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使审计结论失真或出现偏差,起不到离任 审计的作用,使其流于形式。   2.离任审计必须将现实性与长远性有机融合,在开展离任审计时,既要对行长 任期内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完成各项任期目标进行审计,也要对其经营 行为对被审计单位的长远发展和未来获利能力所构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考核(这一点对 目前大量的短期干部交流来说尤显重要)。   3.开展离任审计的后续审计。通过开展后续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复查,有利于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4.把握离任审计的职能,准确确认被审计人的责任。离任审计主要应立足于从 账务上、从业务操作上确认被审计人的责任,不可超越审计职能权限和审计范围,不 能取代人事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考核和评价。对被审计人的责任划分,必须以国家的有 关政策、法律和金融规章制度为依据,严格掌握政策和法规的界限,要核准事实,做 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aj200007030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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