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6-05-16
问:我公司2014年销售给客户的货物,当年已开发票,会计已做收入并结转成本。因品种问题,经双方协商同意,于今年退货,我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修改2014年的会计报表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财会〔2006〕3号)第二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需调整2014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后退货事项,损益类科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