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5-04-28
问:一镇办建筑企业,该企业为政府施工建造房屋,政府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该工程款10%由银行存款支付,90%的工程款政府用房屋抵账。建筑企业取得抵账房屋后再对外销售。
请问建筑企业如何作会计处理?
答:会计分录如下:
1.施工阶段
建造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建造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按完工百分比法等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贷:工程施工——工程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与政府办理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合同完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2.政府支付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政府以房抵债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4.缴纳契税,印花税
借: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5.抵债房屋对外出售
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计提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为损失,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