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5-04-28
  问:一镇办建筑企业,该企业为政府施工建造房屋,政府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该工程款10%由银行存款支付,90%的工程款政府用房屋抵账。建筑企业取得抵账房屋后再对外销售。 
  请问建筑企业如何作会计处理? 
  答:会计分录如下: 
  1.施工阶段 
  建造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建造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按完工百分比法等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贷:工程施工——工程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与政府办理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合同完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2.政府支付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政府以房抵债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4.缴纳契税,印花税 
  借: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5.抵债房屋对外出售 
  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计提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为损失,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