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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当地政府的奖励如何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13-11-08

  问:我公司收到当地政府的奖励(该文件规定款项用途是奖励和作为员工福利费的),可否发放用于职工的奖励和福利?会计业务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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