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0-08-27
【中华财税网2010-08-27信息】 案例: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针对该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0万。
第一种情况,双方协商以公允价值为60万的设备抵债。
属于债务重组,债权人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60
坏账准备 30
营业外支出 10
贷:应收账款 100
第二种情况,双方协商以公允价值为72万的设备抵债。
属于债务重组,债权人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72
坏账准备 30
贷:应收账款 100
资产减值损失 2
也可以采用下面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72
坏账准备 28
贷:应收账款 100
末自动抵减“资产减值损失”。
第三种情况,双方协商以公允价值为102万的设备抵债。
这是一种不正常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先把设备卖了,再还债),对于债务人来说,债权人没有金额上的让步,不属于债务重组。
借:固定资产 102
坏账准备 30
贷:应收账款 100
资产减值损失 30
营业外收入 2
也可以采用下面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02
贷:应收账款 100
营业外收入 2
期末自动抵减“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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