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9-06-23
【中华财税网2009-6-23信息】 1.会计期末,如何结转营业利润(或亏损)?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账户。
(3)将“投资收益”账户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4)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
2.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如何记账?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账户。
(2)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账户。
(3)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账户,贷记“应付股利”账户。
(4)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归还的投资,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账户,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账户。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账户,贷记“应付福利费”账户。
(6)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分派股票股利,应于实际分派股票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账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
(7)当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盈余公积”等账户,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作相反会计分录。
(8)企业按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应转增的资本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账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票票面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9)企业按规定允许用税前利润归还的各种借款,借记“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账户,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
(10)企业按照规定治理“三废”盈利净额、技术转让净收入以及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利润等仍然可以单项留给企业的,借记“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科且,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
(11)企业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补充流动资本的部分,借记“利润分配——补充流动资本”账户,贷记“盈余公积——补充流动资本”账户。
3.如何结转全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2)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
(3)年度终了,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的“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优先股股利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归还借款的利润
——单项留用的利润
——补充流动资本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如何调整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账户,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2)企业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3)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
(4)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5)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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