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思考(下)
录入时间:2008-08-26
【中华财税网2008/8/26信息】 三、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纵向看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不可忽视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
1.思想认识不足。高校还有一些领导没有真正认识到会计管理工作对学校会计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以致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在会计管理上,重业务管理轻监督管理;在资金使用上,重花钱轻效益、重收入轻支出、重运作轻规范、重合理轻合法;在财务人员的使用上,重业务能力轻道德培养。
2.内控制度不全。一是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界定不清、不相容职务未能分离等方面,存在管理“死角”,致使假权调拨、转移资金等行为有隙可乘。有的教育资金名义上用于支持校办企业,实则是为了转移资金或被各种名义“合法”套取,为小集团牟利。二是规章制度落实难。有的高校虽然有规章制度,但不落实、不考核,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经济活动及会计工作本身均处于监督不力的状态。大量教育资金被用于炒作房地产、股市,教育资金脱离会计监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利用凭证做假、隐瞒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真象、私设“小金库”,甚至侵吞公款、行贿受贿。
3.预算管理不严。预算外资金收入范围广、项目多、内容杂,各级财政没有具体规定,各系部自行制定开支项目标准,随意性大;有些系部以为预算外资金是自己系部创收得来的,不属国家预算之列,不受财经制度限制,可以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有些系部不编制预算外收支计划,执行无报告,年终无决算,开支不按国家规定,使用不讲究效益,不按规定专款专用,有的甚至将用于发展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挪作它用,擅自提高本校福利标准等等。这些问题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方便,浪费了大量资金。
4.审计监督不够。各高校审计部门对学校会计工作审计的力度不大、威信不高,内部审计工作在经常化上做得不够,往往是事后审计多,事前、事中审计少;对下属单位审计多,对学校一级的审计少;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多,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少。同时,即使在审计中发现了问题,也没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5.资金管理不严。目前,相当多的高校涉及奖励、奖金、福利等各种名目的津贴、加班费的标准及发放方式多数缺乏政策依据,有的甚至暗箱操作,社会公众极为关切的“高校乱收费”也时有发生。
6.人员素质不高。多年来,高校会计工作没得到应有的重视,会计工作在高校整体管理中地位较低,导致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愿意从事会计工作,所以出现了高校会计工作低水平徘徊,财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业务素质低,不能辨别经济活动的真伪,缺乏敏感性和分析能力,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反映经济活动不真实;二是职业道德水准低,对不正之风不能坚持原则,甚至与违法乱纪者同流合污,为个人利益损害国家和高校的利益。
(二)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1.我国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几年前发生的“琼民源”事件,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对其直接责任人进行制裁,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2.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有的高校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高校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目前多数高校的内审机构形同虚设,其构成人员均由部门领导委任,受到高校领导人的制约,这自然对内审人员的监督行为构成约束,因此对高校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能起到有效监督作用的极少。
3.对高校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健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一些高校的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4.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一般来说,高校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高校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而且高校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四、高校内部会计监督规范化的标准
会计工作责任化。目前,各高校基本上实行了“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结余留用”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这使得会计开支建立在校(院)长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增强了对学校会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兼顾、协调使用的能力。
会计管理制度化。根据实际情况,各高校逐步建立了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发票收据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推动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学校会计的规范运作和监督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内部监管自觉化。按照国家和教育部对高校财务工作的要求,各高校都建立和实行了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财务内部稽核等一系列财务监管制度。同时,各高校不同程度地实行了银行出纳与现金出纳的分工负责;支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严格分离;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复核严格分离;财产物资的管理与财务记录严格分离等监管制度,较为有效地规范了高校财务工作。
内部审计规范化。高校分别建立了《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办法》、《国有资产完全状况》等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基建项目、修缮项目实施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纠正财务工作中的违规现象,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供校领导参考,较好地促进了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民主监督正常化。以教代会监督和校(院)财务公开相结合的民主监督机制正逐步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对学校财务工作具有审议权和建议权,同时校(院)财务公开工作也对学校(院)的财务年度预算、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对高校财务公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加强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措施
(一)积极改善会计工作环境,提高高校会计工作的地位
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非刚性和会计人员监督领导的困难性,决定了内部会计监督的环境必须宽松,高校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在整个管理体系中必须有相当的地位,不能过多强调会计服务,而忽视会计监督,导致教职工误认为会计就是服务。因此,要使会计人员正确行使监督职能,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的校内地位,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1.强化岗位约束力和会计信息监督。坚持“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严格落实业务操作和授权制度对会计工作各岗位的明确分工,形成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和岗位考核制度,增加岗位间的约束力;加强会计信息的监督,建立各种查询、监控、督导系统,发挥现代信息工具方便、快捷的特点,提高监督效率,避免因会计信息失真而导致决策失误等现象的发生。
2.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实是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即人的控制。为加强对内部会计人员的控制,要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必须与激励机制相结合,把内部控制的工作落到实处。
3.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财会和审计两个部门要实施财务联网,审计人员可以随时看到财务处的每一笔会计业务,实现在线实时审计监督;财务处每年接受市计对决算报表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内部审计是对内部经济活动的再监督,但内部审计自身独立性差,必须与外部审计相结合,而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手段。为此,应定期聘请注册会计师对高校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认真加以解决。
(三)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高校负责人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强化对领导经济行为的约束
明确高校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高校负责人,应对本高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就加强了高校负责人为高校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高校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高校负责,对法律负责。在约束领导的经济行为时,要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规范大额度资金审批制度。高校应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论证会制度,规范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和程序,重大经费使用必须经校(院)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集体决策的权威性,防止片面性,避免个人包办和无人负责的不良趋向,减少职务犯罪。同时,还应抓紧建立健全包括决策论证、招投标、工程审计、大额度经费支付等在内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监管到位。
2.建立问责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设立领导干部责任问责制,对决策失误、违法乱纪的行为要追究责任,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刚性约束。
(四)加强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
1.发挥教代会、工代会的监督职能。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部分,学校每年都在教代会、工代会上作财务工作报告,汇报学校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费使用效益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通过网络公布财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有效的教职工工资帐户查询、教职工项目经费查询、管理者报表平台等系统,建立财务专网,宣传财务政策。
(五)建立健全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系统
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系统是一个由各个层次的负责人、会计、审计诸方面组成的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监督系统。一是要明确各个层次的负责人为本部门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强化其监督意识。二是要抓好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会计核算程序。要最大程度地发挥校级财务的领头军作用,加强校级财务对下属核算的业务指导,使整个高校内部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化、标准化,会计信息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应进一步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 并配备足够、称职的审计人员,更好地对会计工作进行再监督和对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的跟踪监督,以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的预防保护、服务促进和评价作用,完善高校内部会计监督体系。
(六)提高高校内部财务人员素质
1.强化高校内部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要搞好会计监督,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不行的,在这方面可以通过对会计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世界观,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来提高其思想觉悟,树立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严格监督,实事求是,搞好核算,精心理财,优质服务的良好职业道德。
2.提高会计人员对新问题的判断力,在思想上把会计监督从单纯的“检查、督促”观念中纠正过来,克服那种一讲监督就是“管、卡”的陈腐观点,树立起会计监督是为发展生产经营服务的指导思想。
3.提高会计人员对新形势的适应能力。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和通信为主体的生物、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使会计人员正逐步摆脱手写笔算的笨重劳动,纸质的帐目报表变成了无形的磁质载体,同时,如果计算机操作管理不善或串通作弊,其隐蔽性和多变性必然会给会计监督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可以通过微机知识的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的处理能力和速度,搞好会计监督。
4.通晓财经法规,宣传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当与领导在财经方面发生不同意见时,如果不涉及原则问题,除了详实地向领导做好解释外,应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决定;在涉及原则问题时,要依法行使会计的监督职能进行坚决的抵制,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