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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有哪些?

录入时间:2007-12-21

  问: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有哪些,如发给职工的旅游补贴费可不可以进入福利费。职工聚餐可以进福利费吗?
  答: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以下范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探亲假路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独生子女费、托儿补贴费、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也可用于支付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因此,对企业组织的集体活动发生的职工聚餐费及旅游补贴费属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可以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列支,在计税工资总额的14%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规定: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至今没有其他的文件规定如何列支,应该可以直接列入成本费用。福利费总额的限制在会计上没有规定,在税法上还是依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内据实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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