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出口退回的相关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6-12-06

  1、接到退货通知后,由业务部门及时与储运、财务部门联系,落实退回商品的运输及货款的处理。在取得退回商品的运单后开具入库通知单,随附应冲转的原发票(复印件),交财务部门据以冲转出口销售收入及成本。
  2、 有关退回商品的国内外一切费用,连同出口时支付的国外、国内费用,暂时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后,如属我方责任,经批准转入“营业外支出”,如属供货方责任,应责令其赔偿或支付,如属国外客户的责任,相关费用应由对方负担,如我方已支付,应从退回货款中予以扣除。
  3、如退货后,就地委托其他国外客户寄售或经销时,先冲销原销售分录,再按寄售或经销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
  (1)       货物被运回仓库、根据进仓单作:
  借: 库存出口商品
     贷:待运发出商品
  (2)       出口货物如因故遭国外退货,收到运回货物的提单:
  借: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贷: 应收票据
  同时结转成本
  借: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 库存出口商品
  待退回货物入仓后
  借: 库存出口商品—XX
     贷: 库存出口商品—退货专户
  (3)       将退回的货物,原支付国内外费用,均暂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冲回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运费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保险费
  (4)       退回货物,在退回入库前发生的国内费用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银行存款
  (5)       待决的国外退货损失,按财产损失审批权限报批,批准后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6)       假若国外退回货物不再运回国内,改为委托国外寄售时,应由双方签订寄售协议,并由国外客户出具收货收据,据以调整原分录
  借: 委托代销商品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应收票据
  (7)       因出口销售货物退回发生有关出口退税处理,应区别两种情况:
  在未办理出口退税前,这部分尚未办理退税手续,退货与退税无关,不作处理;
  在办理出口退税后,退税款未实际收到时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 出口退税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