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酒店的承包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6-10-24
问:我公司承包了一家酒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年交给酒店上级主管部门一定金额的承包费用。酒店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纳税。(1)我公司支付的承包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2)酒店的年终利润如何体现在我公司的账面上?
答:严格来说,贵公司对酒店是租赁经营,就问题所述情况建议按以下处理:
(1)酒店主管部门收取的“承包费”(实际应为租赁费)似可理解为其作为出资人暂时让渡企业(也有人认为是资产)经营权的转让费,这样实践中可能会有三种处理:①作为贵单位的其他业务支出核算,相应贵单位取得的承包利润就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核算;②作为酒店的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核算;③作为酒店税后利润的分配。我们倾向于第一种处理,这样相对更符合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和配比原则,但实践中也有采用第三种处理的,至于第二种处理则缺乏依据且存在税务风险。由于目前制度未对此类业务做明确规范,而各种处理意见在不同体制情况下各有道理,所以还是要视具体业务实质来确定会计处理。另外,如果酒店的主管单位在确定金额承包费之外还享有赢余的分配权或者支配权,那么租赁经营会转化为承包经营,则其所享有的收益作为酒店利润分配来处理更合理。
(2)因为贵公司未改变酒店的工商登记,酒店是独立的纳税主体,这样酒店的年终利润要经过分配才能体现在贵公司账面上,贵公司可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或投资收益核算,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性支出作为投资收益的减项或其他业务支出核算(与前面的核算有对应关系)。
当然,在现实中承包和租赁经营还有很多复杂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