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关于企业领导电话费报销问题?

录入时间:2006-10-23

  问:我企业的中层领导有两个移动电话号码,对凭两张合法凭据报销的通讯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答:吉地税发[2005]118号:企业领导(包括内部中层领导)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此文件并没有提及一位领导只可报销一个电话的通讯费,所以只要取得合法报销票据,企业就应当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