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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固定资产的成本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6-04-28

  例:乙公司20×1年12月25日购置一台生产设备,价值13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6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5年12月31日,公司在检查时发现该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58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21万元,估计该设备尚可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不变。20×7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对公司产生有利影响,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48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化。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相关税费。
  转回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如下:
  1.转回20×5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221万元。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1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10000
  2.调整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
  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300-65)÷10=123.5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585-65)÷4=130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130万元大于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23.5万元,所以应冲减多提的折旧额。
  20×6年、20×7年因减值多提的折旧额为(130-123.5)×2=13万元。
  借:累计折旧 130000
  贷:制造费用 130000
  3.计提减值准备。
  20×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成本为:1300-(1300-65)÷10×6=559万元
  经过上述两项处理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到不考虑减值因素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559万元大于可收回金额480万元,所以该固定资产应按可收回金额计价,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固定资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固定资产成本-可收回金额:559-480=79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9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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