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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6-03-30

  问:在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税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收入。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出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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