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标准仓单升贴水应计入期货损益

录入时间:2005-12-13


  问: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直是某市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的会员。公司常做有关农产品的期货买卖业务,听说最近出台了有关期货交易的税收法规,为慎重起见,特向专家咨询:1.标准仓单在交易过程价格的上下波动是否与升贴水有关?这种交易中升降价是否要缴纳增值税?2.如何根据期货交易的最新税收法规对标准仓单的升贴水交易进行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请举例说明。
  答:国家税务总局11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60号,下称《通知》),自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通知》主要是为合理解决期货交易升贴水有关税款征收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将会使标准仓单升贴水税收管理日趋完善。
  1.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交货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在交易过程中价格的上下波动与其升贴水无直接联系,而与同类仓单的供求、现货市场的价格相关。以买方为例,现货的价格升高,人们就会放弃期货而购买现货,这样,期货的供求量就会减少,价格就会升高,反之亦然。
  根据《通知》规定,标准仓单的升水是指按照规定的期货交易规则,所注册货物的等级、重量、类别、仓库位置等相比基准品、基准仓库为优的,交易所通过升贴水账户支付给货物注册方的一定差价金额。发生升水时,标准仓单持有人提取货物注销仓单时,交易所需通过升贴水账户向注销人收取与升水额相等的金额。贴水是指按照规定的期货交易规则,所注册货物的等级、重量、类别、仓库位置等相比基准品、基准仓库为劣的,交易所通过升贴水账户向货物注册方收取的一定差价金额。发生贴水时,标准仓单持有人提取货物注销仓单时,交易所需通过升贴水账户向注销人支付与贴水额相等的金额。由此可见,升贴水实质上是相对于基准品、基准仓库的货物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根据《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国税发[1994]244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所以,标准仓单在交易过程的升降价不需计算缴纳增值税。
  2.对标准仓单的升贴水交易,税务处理方面,《通知》规定,对于期货交易中仓单注册人注册货物时发生升水的,该仓单注销(即提取货物退出期货流通)时,注册人应当就升水部分款项向注销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计提销项税额,注销人凭取得的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发生贴水的,该仓单注销时,注册人应当就贴水部分款项向注销人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冲减销项税额,注销人凭取得的专用发票调减进项税额,不得由仓单注销人向仓单注册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人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时,应当取得商品交易所出具的《标准仓单注册升贴水单》或《标准仓单注销升贴水单》,按照所注明的升贴水金额向注销人开具,并将升贴水单留存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检查。
  会计处理方面,升贴水部分亦是期货交易产生的盈余和应增加的补贴,按《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00]19号)应计入“期货损益”。
  例:某企业持有100手绿豆期货合约(每手10吨),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每吨2500元,实际交割货款为每吨2530元(含增值税)。开新仓时,该绿豆的卖出价为每吨2800元。《标准仓单注册升贴水单》上注明的总升贴水金额为-29250元。该批标准绿豆的实际成本为2000000。增值税税率为17%。
  平仓的盈利=(2800-2500)×100×10=300000(元),
  借:期货保证金  300000
   贷:期货损益  300000
  不含税交割货款=2530×100×10÷1.17=2162393.16(元),
  借:期货保证金  25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62393.1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7606.84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贴水部分应冲减的增值税=29250÷1.17×17%=4250(元),凭《标准仓单注册升贴水单》冲减销项税额,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注销人也要将相应的进项税冲减。
  借:期货保证金 29250(红字)
   贷:期货损益 25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红字)(a2005120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