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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来料加工的外企应设哪些账本

录入时间:2005-11-29


  问:我是一名刚毕业的财务工作者,想请教一下来料加工的外资企业应设哪些账本特别是税收方面的。
  答:账本的设置上与其他企业没什么区别,区别主要是在会计核算上。
  象一般的企业应设置账本大概有: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活页明细帐;备查帐。
  活页明细账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分类账(收、发、存数量金额式);库存材料多栏式分类账(收、发、存数量金额式);低值易耗品明细分类账(在库、在用);材料采购明细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明细账;委托加工存货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登记设备与计算折旧);生产成本明细账;制造费用明细账;管理费用明细账;销售费用明细账;经营费用明细账;工资明细账;产品销售明细账;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对于您企业,主要原材料、大部分辅料、半成品以及生产用的技术设备、办公设备,一般都是由外商提供的,对于这部分资产不必进行会计核算,只要按时间先后登记进出口数量和结余量,记录备查账即可。再者,来料加工企业没有注册资金,也不用进行实收资本的核算。主要进行的,就是工缴费收入、费用、往来款的核算。
  因此,如果您企业只对国外来料加工,其账本的设置比较简单。比如说,如果没有自购国内辅料,就连“库存材料分类账”都没有(只登备查账)。当然您企业多了个对外汇的核算,需要专门账本(比如银行存款账)。
  至于税务方面,对于从事来料加工的企业,凭《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来料加工后的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2、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3、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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