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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与“补贴收入”的主要区别

录入时间:2005-11-29


  问:如何判断何时使用“专项应付款”,何时使用“补贴收入”?这两个会计科目主要区别。
  答:企业实际收到先征后返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实际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如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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