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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在股东之间分配是否合理

录入时间:2005-10-28

 
  问:我公司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三方股东共同组建而成,外方占百分之五十一。合作期为20年,合作期满后,所有资产归中方所有。按三方股东合作时的公司章程约定,每月计提的折旧按股东投资比例分配。请问,此条款是否合规。如合规,帐务如何处理?
  答:你公司每月计提的折旧按股东投资比例分配相当于投资收回,应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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