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每个月计提广告费时是按销售收入的计提,如果当月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是否
也应按一定的比例来计提广告费?
答: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
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上述销售(营业)收入应是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即纳税人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货退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
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所以广告费用的计提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综合情况及企业章
程来计提,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应根据相关标准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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