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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调整

录入时间:2005-06-20

    问:我公司属于股份制企业,按原《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非生产性房屋折 旧年限为35年,现已使用15年,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按规定20 年计算,那么,我公司是否可以在5年内把剩余价值摊销完毕?   答:改变摊销年限需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然后再按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作 帐务调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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