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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有什么规定

录入时间:2005-06-15

    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34条对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仍确定 在“有关资产交付使用时”,借款费用准则确定停止资本化时间在“有关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二者是否一致。   答:二者不完全一致。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 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也就是说,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 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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