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现对施工中的甲供材料,在开据发票时是否按总决
算开具还是按扣除甲供材料后的差额开具,决算时是按总算还是按扣除甲供后的差额
征税,如果按扣除后的差额征税,请提供具体依据。另:房开公司该材料直接进入开
发成本,是否涉及营业税金。
答:
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
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由于不知道上述“施工中的加工材料”是否指你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时提供的
原材料,具体指什么,因此,你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不涉及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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