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哪些
录入时间:2005-05-13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3/2005信息】 3.1 小企业“短期借款”科目核
算内容包括哪些,如何进行明细核算和账务处理?
小企业“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
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小企业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及期限等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归还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
等科目。
【例3-1】某小企业2005年5月1日向银行借入为期3个月的短期借款,
借入本金1500000元,年利率为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①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短期借款 1500000
②计算每月应付利息=1500000×8%÷12=10000(元)
5月31日计提5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 10000
贷:预提费用 10000
③6月30日、7月31日作相同的分录
④8月1日偿还时
借:短期借款 1500000
预提费用 30000
贷:银行存款 1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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