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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哪些

录入时间:2005-05-13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3/2005信息】 3.1 小企业“短期借款”科目核 算内容包括哪些,如何进行明细核算和账务处理?   小企业“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 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小企业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及期限等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归还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 等科目。   【例3-1】某小企业2005年5月1日向银行借入为期3个月的短期借款, 借入本金1500000元,年利率为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①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短期借款  1500000   ②计算每月应付利息=1500000×8%÷12=10000(元)   5月31日计提5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   10000    贷:预提费用   10000   ③6月30日、7月31日作相同的分录   ④8月1日偿还时   借:短期借款  1500000     预提费用   30000    贷:银行存款  153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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