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内容有哪些
录入时间:2005-05-13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3/2005信息】 3.9 小企业“应交税金”科目核
算内容有哪些?
“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应
交税金”科目核算。
3.10 小企业“应交税金”科目可以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应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
(3)应交消费税;
(4)应交营业税;
(5)应交资源税;
(6)应交所得税;
(7)应交土地增值税;
(8)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9)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0)应交个人所得税。
3.11 同为小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增值锐明细科
目设置上有何差异?
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
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
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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