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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内容有哪些

录入时间:2005-05-13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3/2005信息】 3.9 小企业“应交税金”科目核 算内容有哪些?   “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应 交税金”科目核算。   3.10 小企业“应交税金”科目可以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应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   (3)应交消费税;   (4)应交营业税;   (5)应交资源税;   (6)应交所得税;   (7)应交土地增值税;   (8)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9)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0)应交个人所得税。   3.11 同为小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增值锐明细科 目设置上有何差异?   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 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 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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