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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哪些内容

录入时间:2005-04-3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30/2005信息】 2.101 小企业“无形资产”科 目核算哪些内容,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小企业“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 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具体来说: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 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 类似无形资产的市价作为实际成本。   (4)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 律师费等作为其实际成本。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 资及福利费等研发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 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 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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