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哪些内容
录入时间:2005-04-3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30/2005信息】 2.101 小企业“无形资产”科
目核算哪些内容,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小企业“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
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具体来说: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
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
类似无形资产的市价作为实际成本。
(4)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
律师费等作为其实际成本。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
资及福利费等研发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
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
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