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企业会计制度》
录入时间:2005-04-1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11/2005信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
完善,小企业在我们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并且成为最活跃、最具有潜力的新
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在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当中,相当一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不是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还不
够规范,会计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同时,小企业一般不对外
发行股票债券,经济业务相对简单,银行税务部门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小企业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主要目的是要了解基本的会计信息。财政部根据小企业发展趋
势及其财务管理现状,发布并准备于近期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旨在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确
保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原则上小企业是指不对外筹资,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讲,不对外筹资,一
般是指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借款是可以的。至于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
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在2003年2月份联合制定发布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从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三个方面,分
别不同行业加以规定。以工业为例,小企业要同时具备300人以下(不含300人)、
销售额在3000万以下(不含3000万)、资产总额是4000万以下三个条件。
《小企业会计制度》就是按这个范围来划定的,在这个范围的法人企业执行《小企业
会计制度》。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小企业会计制度由六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总说明,主要规定了这个制度的依据、
适用范围、应该遵循的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第二部分规定了六十个会计
科目,同时也规定了,小企业本身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统一核算要求的原则
下,灵活处理;第三部分是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具体规定了六十个科目怎么样使用,
怎么样进行核算;第四部分就是会计报表的格式。《小企业会计制度》里面把资产负
债表和利润表作为小企业的基本会计报表。相对来说,比一般的企业,这两张报表也
是比较简化的。现金流量表是否要编制,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不做强制性的要
求;第五部分是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分别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项目做了具体的规
定;第六部分,针对小企业的主要会计事项,通过举例,为小企业会计核算提供一些
指南。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它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
则的前提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小
企业自身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特点。
(一)资产减值准备
考虑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过程中需要较多
的职业判断等情况,小企业制度中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长期投资的核算
由于小企业投资的情况比较少,完全运用《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因此,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三)借款费用的核算
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费
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
(四)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由于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
小企业制度中对于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租赁款
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
(五)会计报表
从会计报表体系来看,考虑到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仅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
(六)其它
对于《企业会计制度》中提供的一些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结合小企业实际,
选择了其中比较符合小企业特点的方法,如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等。
四、《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进一步明确的内容及关注的问题
(一)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的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要
求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
62号)以及2002年5月2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
关问题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但是,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000万元,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也就
是说,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按
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小企业,这部分小企业,是否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为《小企业会计制度》。
(二)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的处理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
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其中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在
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有可能变化,因此,严格对照划分标准,许多中小企业在
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年初属中型
企业的,年末可能变成了小企业;年初属小企业的,年末也可能发展成中型企业。当
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该企业
年末时是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
部分是否需要追溯调整?若年度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中型企
业,则年末是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三)企业集团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如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由于界定小企业的对象强调的是法律主体,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因
此,企业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规模的情况,最常见的是母公司为大
中型企业,有的子公司属于小企业;又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一大批中小企
业徘徊在标准的临界点周围,一些投资型公司,资产总额较大,但因职工人数少而被
界定为小企业,这就有可能产生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却为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
上述现象体现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则表现为企业集团存在母子公司执行不同会计制
度的情况。那么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如何统一会计政策?
(四)尚未确定企业划分标准行业的处理
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在2003年2月
份联合制定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
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中小企业标准予以了明确规定,但对房地产业、服务业
等的标准未作出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总之,《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与实施,对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确保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真
实、完整、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az200502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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