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有何特别规定
录入时间:2005-03-2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22/2005信息】 问:外商独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缴付
出资的期限最长是多少?
答: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
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
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
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外国投资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第一期出
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
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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