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等作为短期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3-09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9/2005信息】 2.32 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
债券等作为短期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
“短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
独核算。企业应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
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
利息等,借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
币资金”等科目。
【例2-19]】某小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新兴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现金股利
的股票20000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成交价5.30元,其中,0.3元为已
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600元。该企业于6月20日收到发
放的现金股利。企业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取得投资
投资成本=(20000×5.30)+600-(20000×0.3)
=100600(元)
借:短期投资——股票 100600
应收股息 6000
贷:银行存款 106600
②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应收股息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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