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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等作为短期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3-09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9/2005信息】 2.32 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 债券等作为短期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 “短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 独核算。企业应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 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 利息等,借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 币资金”等科目。   【例2-19]】某小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新兴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现金股利 的股票20000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成交价5.30元,其中,0.3元为已 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600元。该企业于6月20日收到发 放的现金股利。企业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取得投资   投资成本=(20000×5.30)+600-(20000×0.3)    =100600(元)   借:短期投资——股票  100600     应收股息   6000    贷:银行存款   106600   ②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应收股息   6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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