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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3-0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4/2005信息】 所谓“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 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也即税法规 定的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 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用来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减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对未抵减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有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小 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实行“免、抵、退”办法。   由于大多数小企业出口业务不多,加上“免、抵、退“税额计算及账务处理相对 复杂和小企业财会人员本身业务素质所限,因而对这一业务事项的税务和会计处理觉 得高深莫测,难于掌握。为此,笔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 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结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小企业增 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结合实例作一探析。   一、当期末应纳税额小于零,且绝对值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的税额计算和会计 处理   例1:某自营生产出口的小企业,本期购进原材料700万元,取得准予抵扣的 进项税额119万元。本期实现货物销售收入1000万元,其中内销货物收入 400万元,外销货物收入600万元(75万美元,汇率1:8)。该货物征税率 17%,退税率13%,上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   1.购进原材料时:   借:材料                 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    贷:银行存款                  819   2.内销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3.外销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4.按规定计算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600×(17%-13%)=24(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4   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并进行比较后作出会计处理:   当期应纳税额=68-(119-24)-3=-3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600×13%=78(万元)   因为当期末应纳税额小于零(-30万元),且绝对值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78 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30万元,则:   当期免抵税额=78-30=48(万元)   借:应收账款                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4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8   6.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收账款                   30   二、当期末应纳税额小于零,且绝对值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的税额计算和会计 处理   例2:如例1中本期购进原材料为1000万元,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1.购进原材料时:   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2、3、4步均和例1相同。   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并进行比较后作出会计处理:   当期应纳税额=68-(170-24)-3=-81(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600×13%=78(万元)   因为当期末应纳税额小于零(-81万元),且绝对值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78 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78万元,则:   当期免抵税额=78-78=0   借:应收账款               7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8   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3万元(81-78)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6.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78    贷:应收账款                   78   三、当期末应纳税额大于零,且有外销货物收入时的税额计算和会计处理   例3:如例1中本期购进原材料为500万元,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 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1.购进原材料时:   借:材料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贷:银行存款                 585   2、3、4步均和例1相同。   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并作出会计处理:   当期应纳税额=68-(85-24)-3=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600×13%=78(万元)   因为当期末应纳税额大于零(4万元),说明当期免抵退税额78万元已全部在 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抵减,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0,则:   当期免抵税额=78-0=78(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8   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3万元(81-78)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6.期末按当期应纳税额(即应交税金账户贷方余额)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    贷:银行存款                 4                   (Bb20051A050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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