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最后两年要改为按平均年限折旧
录入时间:2005-03-0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4/2005信息】 问: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中如预计使用
年限期5年,为什么在第四年开始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答: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时
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
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
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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