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多交增值税”是指什么
录入时间:2005-03-0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2/2005信息】 问: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科目中,“转出多交增值税”是不是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那部分?
答:不是。“转出多交增值税”是在预交增值税的情况下,本期预交的增值税大
于应交增值税的那部分。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企业无须进行转账处
理,这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保留借方余额,反映留抵增值税的情况。
为了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欠交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上交
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用以前月份欠交的增值税抵减以后月份待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
企业对于增值税,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
个明细科目核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
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转出多交增值税”
等专栏,对于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上期留抵增值税”的
差额,如为正数,则为当期应交的增值税,如为负数,则为当期留抵的增值税。对于
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的,即预交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
金)”科目;对于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的,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
值税”科目核算,而是记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果企业出现预交增值税的情况,则说明企业当月交纳了当月的增值税,当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该存有发生额。企业预交了增值税,并
且预交的税款(“已交税金”专栏数字)大于当期应交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
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上期留抵增值税”,应将其差额,借记“应交税金――未
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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