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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和免职条件有何特殊规定

录入时间:2005-02-0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04/2005信息】 问:除《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和免职条件有何特殊规定?   答: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否则,不得无故免除独立董事的职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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