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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1-3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31/2005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预缴所 得税时,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 户”科目。    例:某中外合资公司,计划全年盈利10万元。按季预缴所得税:10×1/ 4×33%=0.825(万元),财务人员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8250        货: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825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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