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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转让可否在转让双方之间结转亏损

录入时间:2005-02-2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22/2005信息】 问:企业转让本企业的或者受让另一 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商誉、经营业务及清算资产)时,双方可否结转亏损?   答:企业转让、受让资产,不影响转让、受让双方企业的存续性。资产转让和受 让双方在资产转让前后发生的经营亏损,各自在税法规定的弥补亏损年限内逐年弥补。 不论企业转让部分还是全部资产及业务,企业经营亏损均不得在资产转让和受让双方 间相互结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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