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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佣金可计入销售费用

录入时间:2004-12-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9/2004信息】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53 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 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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