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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现金流量表概念中的“现金等价物”

录入时间:2004-12-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8/2004信息】 问:如何理解现金流量表概念中的“现金 等价物”?    答:这里的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高、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作为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一般具有以下特 点:    一是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投资收益,而是将本来用于日常支付的现 金暂时用作投资,待需要支付时随时变现,其安全性和变现能力与普通存款基本相似, 但比普通存款的收益率高。   二是期限短。是否作为现金等价物的主要标志是购入日至到期日在三个月或更短 的时间内转换为现金的投资。   三是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典型的现金等价物是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转换 为已知现金金额的短期债券。   另外,企业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虽然期限短,变现能力强,但是其变现的金额 不确定,变现价值不稳定,所以不属于现金等价物。(b2004112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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