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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4-11-22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2/2004信息】 [案例]:利华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生产的服装除了内销外,部分出口到美国。2004年2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购进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0元,税款 170000元,款项已支付,货物已入库。该进项发票已认证通过。(注:该厂原 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   (2)内销一批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0元。款项已收到。   (3)报关出口一批产品,离岸价为50000美元(外汇牌价为1:8.3), 款项尚未收到。   假设:利华服装厂2月份无上期留抵税额。   该厂如何进行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呢?   [相关知识链接]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 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 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 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 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 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关文件链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3]222号),自2004年1月1目起,对出口货物退税率进行调整, 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7%调低为13%。   [会计核算如下]   (1)购进原材料   借:物资采购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借:原材料  1000000    贷:物资采购  1000000   (2)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3)出口货物   借:应收外汇账款  41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415000   (4)计算出口产品不得抵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 税率)=415000×(17%-13%)=166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600   (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扣 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85000-(170000-16600)= -68400(元)   (6)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即:免税 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415000×13%-0=53950(元)   (7)计算应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且其金额68400元>当期免 抵退税额53950元   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53950(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53950-53950=0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539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3950   (8)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53950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53950   (9)结转下期留抵税额为   68400-53950=14450(元)   若利华服装厂2004年2月份月购进布料的进项税额为110000元,其他 条件均相同。   该服装厂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扣 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85000-(110000-16600)= -8400(元)   (2)计算应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为-8400元,即当期留抵税额为8400元,且其金额 840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53950元   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8400(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53950-8400= 4555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8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455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3950   若利华服装厂2004上2月份当月购进布料的进项税额为50000元,其 他条件不变。   该服装厂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 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85000-(55000-16600) =51600(元)   (2)计算应退税额   企业应纳税额为正数51600元,故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53950-0=53950 (元)   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539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3950   (3)转出应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16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1600   [总结]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是涉税会计处理中比较复杂的问 题之一,处理中,应严格按照公式进行计算,同时应重点理解和把握“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科目的运用及该科目金额的计算。在计算当期应退税额时,主要是比较当期期末留抵 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取其小者。(as200410022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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