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赠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4-11-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0/2004信息】 问:我企业想向子公司赠送一批产品,请
问,对外捐赠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企业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时,应按捐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涉及的应交增值税、消费
税等相关税费(不含所得税,下同),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捐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余额,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科目,按捐出资产涉及
的应交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涉及捐出固定资产的,
应首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对捐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的清理费用及
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等进行核算,再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
科目。企业对捐出资产已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在捐出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资
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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