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或自产自用的资源税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4-10-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5/2004信息】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的
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
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
如:某企业将自产的煤炭1000吨用于产品生产,每吨应交资源税5万。根据
这项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自产自用煤炭应交的资源税=1 000×5=5 000(元)
借:生产成本 5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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