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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或自产自用的资源税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4-10-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5/2004信息】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的 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 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   如:某企业将自产的煤炭1000吨用于产品生产,每吨应交资源税5万。根据 这项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自产自用煤炭应交的资源税=1 000×5=5 000(元)   借:生产成本 5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5 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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