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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附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损益类科目(54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录入时间:2004-08-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3/2004信息】 54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 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 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 于收到时冲减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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