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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附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负债类科目(2191预提费用)

录入时间:2004-08-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2/2004信息】 2191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 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二、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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