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附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科目(1701固定资产清理)

录入时间:2004-08-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2/2004信息】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 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纳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 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 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小企业于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应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 外收入”科目;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 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 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